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事项名称: 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设定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第五批取消下放和移交社会中介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下放和移交中介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共70项):六、省民政厅(2项)
申请条件: 1.男方年龄满22周岁,女方年龄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且同时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办理材料: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办理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6-6369699
办理流程:现场办结
单位: 信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