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运动员审批
事项名称:国家二级运动员审批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公布)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1月10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公布)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规定比赛的正式参赛人员。运动员符合等级标准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办理材料 :1、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2、运动员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张和同版电子档照片。
3、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三份)。
4、运动员所在单位或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公示证明。
5、成绩证明材料包括:达到等级标准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后原件退回),达到等级标准成绩证明单,运动员注册卡(证)、学籍证明。参加全国竞赛的运动员需提交总局注册卡(证)。
6外省户籍或身份证的运动员申请等级运动员称号,需提交注册河南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体育局窗口
办理时间:审批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
联系电话:0376—6369794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公示(适用于运动员)-办结
单位:市体育局 科室: 训练竞赛科
联系人: 许久贤 电话: 0376—623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