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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时间 : 2018年05月15日  来源 : 工商质监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5846    

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设定依据: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第四条;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第十三条。

申请条件:一、年满18周岁;

二、注册地址在罗山县。

办理材料:1.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办理机构:罗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地址: 罗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辖区工商所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制作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78019

电子表格: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电子表单.doc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材料样本.doc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材料样本.doc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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