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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征用林地审核

时间 : 2018年05月16日  来源 : 林业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5661    

事项名称:占用征用林地审核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申请条件:无

办理材料:1、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

3、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4、林木林地状况有关材料;

5、资质单位出具的可行性报告。

办理机构:罗山县林业局林地申报办公室

办理地址:罗山县天元北路与外环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西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30)

办理流程:1、用地单位向县林业局提出征占用林地申请

2、县林业局审核并签署意见

3、用地单位逐级上报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占用征用林地审核(使用林地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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