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事项名称: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申请条件:无
办理材料:1、申请表;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3、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5、申办林木良种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供良种证明或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6、林木种子检验、贮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办理机构:罗山县林业局林木种子服务站
办理地址:罗山县天元北路与外环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西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30)
办理流程:申报→审核→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