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11月25日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法人办事 > 其他

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时间 : 2018年05月16日  来源 : 林业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5492    

事项名称: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一条

申请条件:无

办理材料: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2、产地检疫合格证书;3、省际间调运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的,调入单位必须提供调入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或其委托森检机构出具的调运检疫要求书;4、检疫费票据。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受理→检疫检验→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无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号 豫ICP备12025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