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罗山县医保中心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信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医院药店申请,罗山县医保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申请罗山县2017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2家药店申报材料合法、有效、齐全,现场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现公示如下:
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1
罗山精神病医院
罗山县龙山乡新罗息路口
张传忠
2
罗山县新高
大药房
罗山县新都铭苑一期三栋09号商铺(新罗高对面)
陈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