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办理指南
设定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
2、《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河南省政府令第29号)
申请条件:从事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企业
申请材料:1、设置申请书面报告、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广告实景效果图(标注尺寸、公益广告尺寸比例)、设置场地现状照片(有时间标注,不得做任何修改)、设置平面示意图及文字说明。(一式二份)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办理机构:罗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告办
办理地址:罗山县江淮中路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1、受理阶段: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依法进行材料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作出决定,同意申请意见(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制作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加强对取得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行政许可的单位监督检查,发现其违反本条例规定时,取消行政许可。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1360376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