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2011年10月29日修正);
申请条件:申领人为我县户籍人口
办理材料:1、持申领人《居民户口薄》;2、换证持申领人《居民户口薄》和过期身份证;3、遗失身份证本人可到就近地派出所进行挂失处理。
办理机构:罗山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
办理地址:罗山县各乡镇
办理时间:居民身份证办理期限为50天,交通不便和偏远地区为80天。
办理流程:1、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申领人《居民户口薄》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换领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2、利用相片采集设备现场采集申领人相片,做到“人证一致”,然后采集申领人的指纹,直至成功注册2枚指纹信息(其中,遇到手指受伤、残缺等情况无法采集指纹信息的情况要如实登记备注)。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到期换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联系电话:217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