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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许可办事指南

时间 : 2017年12月01日  来源 : 县水利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8407    

事项名称:《河道采砂许可证》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二条;

4、《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信政文〔2006〕1号)第九条。

许可条件:1、符合河道采砂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2、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

3、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

4、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机构:罗山县水利局

申请材料:1、河道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开采的地点、深度、范围;

4、开采量;

5、河道采砂机具和相应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6、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处理、平整方案;

7、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加盖采砂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公章,并签注意见。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公开出让—审批—送达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0376-217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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