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河道采砂许可证》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二条;
4、《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信政文〔2006〕1号)第九条。
许可条件:1、符合河道采砂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2、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
3、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
4、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机构:罗山县水利局
申请材料:1、河道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开采的地点、深度、范围;
4、开采量;
5、河道采砂机具和相应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6、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处理、平整方案;
7、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加盖采砂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公章,并签注意见。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公开出让—审批—送达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0376-217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