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行驶证发放服务指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事项名称:《农业机械行驶证》登记指南
设定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7日国务院563号);
2、《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43号);3、《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72号)。
申请条件:农业机械所有人为本区域内居民及法人。
办理材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3、购机注册联发票;4、入户农业机械,并提取发动机、底盘拓印膜。
办理机构:罗山县农机局农机车辆监理所
办理地址:罗山县滨河北路
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材料。2、登记审核岗审查。3、牌证管理岗确定登记,制作行驶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4、业务领导岗复核全部资料。5、牌证管理岗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5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