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理
事项名称:残疾人证办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08]10号)第四条“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理申请,指定、组织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负责本级档案管理。”
申请条件: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
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寸照片
办理机构:罗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办理地址: 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残联窗口
办理时间: 6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1)到县行政服务大厅残联窗口领取申请表、鉴定表。言语、听力、视力等残疾鉴定科随时到县人民医院相关科室鉴定。肢体残疾鉴定时间为:每个月的21-23日(遇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精神、智力类须到信阳市精神病医院做评残鉴定。
(2)申请人或监护人将签字盖章的残疾人申请表、评定表,连同4张2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并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残联窗口办理。县残联对初审合格的办证资料,定期报送市残联集中复审、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72969
电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