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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指南

时间 : 2019年08月23日  来源 : 县民政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45347    

事项名称:罗山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

2、《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25号;

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罗政办[2014]66号。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1、罗山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人员和在本行政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遗体火化。

2、非正常死亡者遗体和无名遗体,由罗山县殡仪馆凭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书及遗体处理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火化;

三、办理遗体火化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逝者家属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具有罗山县常住户口的居民亡故后,其家属持逝者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以及由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3、具有罗山县常住户口的居民非正常亡故后,其家属持逝者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原件。

4、无籍贯流浪乞讨人员在我县亡故的,县殡仪馆凭公安机关出具的遗体处理通知书原件,予以火化。

5、在罗山县上学的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和《学生证》原件。

6、驻罗山县部队的现役军人,需提供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

四、殡仪服务程序

1、逝者家属持逝者《死亡证明》与殡仪馆洽谈联系订车、悼念厅、遗体整容、穿衣等服务项目。

2、预约确定殡葬事宜:出殡时间、出殡地点。

3、殡仪馆按约定时间、地点接运遗体。

4、悼念、告别仪式结束后,送别遗体。

5、营业大厅办理缴费,大厅可根据情况开发票、火化证明、骨灰领取单、骨灰寄存单。

6、凭《骨灰领取单》到火化车间窗口领取骨灰。

7、寄存骨灰可凭《火化证明》和《骨灰寄存单》到骨灰存放室办理。

五、收费依据

1、豫价费字[2000]095号

2、信市价字[2000]112号

六、联系方式

服务机构名称:罗山县殡仪馆

地点:罗山县龙山办事处沈畈居委会南(老312国道)200米

邮     编:464200

服务时间:24小时

罗山县殡仪馆:0376-215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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