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市场主体报送年度报告服务指南
设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2、《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4号)
年报条件:从事经营的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直接输入网址http://gsxt.haaic.gov.cn/index.jspx。或者: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入系统。)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报送纸质年报。
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负责人、联系人身份证号码;3、联系人能够现场接收到短信的常用手机;4、所有许可证正本或副本;5、年度会计报表;6、企业内部党员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退役士兵人数、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办理机构:罗山县工商质监局信息网监股
联系地址:罗山县东大街工商质监局
年报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流程:进入网页→企业信息填报→联络员注册(往年已注册过的直接进入)→注册成功→“工商联络员登录”界面填写有红星的项目→“获取验证码”,填写验证码→“登录”→“在线填报须知”,点击下方“已阅”,点击“确定”→“基本信息”,逐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提交并公示→完成。
联系电话:213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