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职工失业保险管理所“免申即享”惠企政策
我县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文件精神,本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出发。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我省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延续至今;此项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又继续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我县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以来,按照失业保险法定缴费费率3%(其中单位部分2%,个人部分1%)失业保险费收入月减少1.3% 。2021年1月至11月共为参保单位降费1032万元。
罗山县职工失业保险管理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