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事项名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五条和第二十二条、《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
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章程;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 3、有相应的开办资金;4、有一定数量的熟悉劳动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
办理材料 :1、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现有机构增加职业介绍相关业务)制式申请表;2、申请报告(机构名称、资金规模、人员状况、服务场所、办公设施、业务范围、工作规划、预期规模和效益等);3、机构章程、制度;4、验资报告、股东清单;5、服务场所房屋所有/租赁证明;6、从业人员身份、学历、职业资格证明;7、办公设施清单。
办理时间:工作日受理,5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0376-7676838
办理流程:1、窗口受理;2、科室审核;3、领导审签;4、作出决定
审批时限:所有资料(含申办资料和实际考察资料)收齐后,
5日内办结。
单位: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室: 人力资源市场科
联系人: 姜晓民 电话:7676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