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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河长制办公室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 : 2018年02月24日  来源 : 水利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2826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大地因水而充满生机,世界因水而多彩缤纷,城市因水而清秀灵动,乡村因水而静谧幽美,生活因水而美丽清新。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水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管理中全面推行河长制,充分彰显了中央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罗山县地处长江、淮河,县境内水系发育,河库众多,全县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0条、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26条,大中小各类水库154座,生态地位非常重要。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大管理和投入力度,河库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侵占河道、河水断流、水质污染、非法采砂、非法养殖等问题依然存在,直接关系着用水安全,威胁着我们的生存环境,影响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全面推行河长制,切实担负起保护河流水库的重大责任,不仅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库健康生命、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有效举措。

河长制是一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主要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生态执法监督等为主要任务,构建上下游共治、岸上岸下同治、部门协调联治、全民参与群治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库资源永续利用。

全面推行河长制,解决复杂水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既是国家意志,也是人民祈愿,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长制的推行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不同行政区域和不同行业,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勇于担当,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更需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鼎力支持。

保护好河流湖泊,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事关民生福祉改善,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人人责无旁贷。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携手并肩、戮力前行,凝聚起每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人人参与保护河流水库的强大合力,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确保“一河清水向东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罗山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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