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公安局竹竿派出所深入贯彻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努力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5月31日上午8时许,辖区群众陈某到竹竿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手机丢了。经报警人反映,在5月30日下午,其在竹竿镇卫生院打完疫苗后乘坐“村村通”班车返回,手机在上车时还在,下车后发现不见了。在了解完情况后,民警分析手机应该是遗失后被车上的陌生人捡去了。民警设法联系到了该班车司机,又通过司机得知了当时车上其他几位乘客的名字和大概地址。随后,民警张鹏同辅警胡超、刘竞秋一起辗转汪河村、尚庙村、新塘村、王集村逐一寻找当时乘车的乘客。几经辗转,在历经两个小时的查找后,终于在新塘村的村民喻某处找到陈某遗失的手机。面对失而复得的手机,陈某激动万分,连连道谢,并赞扬民警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