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公证职能的有益探索创新。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司法效率,近日,罗山县公证处与罗山县人民法院共同完成一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
这是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男女双方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双方因故导致感情不和,早年已起诉法院要求离婚,但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今年,当事人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邀请罗山县公证处参与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公证人员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发挥公证调解专业优势,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从客观情况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进行明理释法。了解到男女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复合的可能,就将调解的重点转移到双方在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争议上,经过公证人员和法院审判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又拓展了公证服务的领域,有效缓解有限司法资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效化解纠纷需求之间的矛盾。罗山县公证处将继续发掘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优势,拓宽拓深司法辅助事务范围,推动其在继承、离婚析产、子女抚养、查控解封、代办产权、提存、强制执行、保全证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诉源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供稿:傅麟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