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根据县委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积极开展了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有关国家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4月15日上午在世序广场前,积极参与县集中组织开展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并专门印制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宣传资料集中发放,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
三是利用景区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并于“国家安全日”当天全天候在灵山景区售票厅门头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