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2021年政务服务第三方
评估工作的通知
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县营商环境整体成绩,对照《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项目报告(信阳市分报告)》,做好我县2021年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评价工作,现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评估对象
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单位
二、评估依据及内容
本次评估主要针对各评估对象2021年度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评估内容包括政务服务透明度、政务服务效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便捷度、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各项改革举措、保障措施等。
(一)主要评估依据
《2019年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数据分析报告》
《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项目报告(信阳市分报告)》
《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报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豫“放管服”组办〔2020〕8号)
(二)评估要点
详见《罗山县2021年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中附件《县直部门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要点》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要点》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通过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对照评估要点检查评估对象是否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查阅评估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政务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各评估对象必须于2021年3月9日前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查整改,及时完善充实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及其他内容,自查整改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考评依据。
相关情况可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务大数据局咨询。
罗山县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
服务便民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