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潘新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作开展,努力打造信阳“阳光村务”这一靓丽的名片。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会议、微信、手机短信、宣传单、以及脱贫攻坚“四大活动”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阳光村务,让群众知晓村级“小微权力”治理和村级事务办事流程,懂得按图办事、合理反映诉求、依规维护权益。并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主动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扩大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严格标准。依照《潘新镇推行“阳光村务”工作实施方案》,镇纪委确定专人对“阳光村务”公开目录、标准所涉及的内容,仔细核对,及时更新,确保线上规范运行,努力实现村级“小微权力”和民生事项全公开,方便群众查看、监督。
三是督导检查。镇纪委组成督导组,对各村(街)和镇机关、镇直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村(街)两委干部、镇机关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关注阳光村务,并推荐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镇纪委还将阳光村务二微码张贴在民政所、社保所、村建中心、农业中心、财税所、派出所等办事大厅和村(街)阳光村务公开栏,让前来办事的群众扫描关注,引导群众查看自己关心的民生事项,监督村级事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