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精神,从2019年1月起,我县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00元/月、300元/月、500元/月调整为200元/月、400元/月、600元/月。从7月起,班主任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地方教龄津贴标准为每人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经测算,兑现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共计需投入资金2607万元。
截至7月31日,县财政部门按照进度拨付资金983.5万元,确保了各项补贴政策及时兑现到教师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