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财政局组织各股室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提升工作推进会,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
会议要求,各股室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对应预算单位对接,督促各预算单位填报《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并摸清各预算单位在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占比,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会议强调,2023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对适合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要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