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政食安办明电〔2018〕1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春节”、“两会”期间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和人员集中期,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部署,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春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强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各乡镇(街道)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对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特别是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要坚决打击药物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要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的治理,严厉打击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各乡镇(街道)在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顶风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三、严格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重大问题及较大突发事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县农业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安全生产消费
节日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治理整顿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常识,积极引导生产消费,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销售,保障城乡居民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职责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早计划、早安排,组织开展检查、检测、督导和技术服务,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局将派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