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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19年)
时间 : 2018年01月11日  来源 : 农业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385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豫政办〔2017〕21号)和《农业部关于实施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农加发〔2015〕3号)及信阳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我县农民创业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农民创业创新一系列方针政策,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以农民为主体,以乡镇(街道)为区域,支持返乡农民工、普通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通过落实政策、搭建平台、培育人才、总结模式、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农民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农民创业创新。

   (二)工作目标。通过二年努力(2018-2019年),形成一批农民创业创新支持政策、搭建一批创业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构建一个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农民创业创新发展新格局,为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围绕市场需求,遵循创业创新规律,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针对农民创业创新瓶颈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强化各类服务。

    2.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引导农民围绕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规划进行创业创新,明确创业创新方向,突出产业产品特色,增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

    3.坚持开放共享。用好用活已有存量资源,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建立协作创业创新模式,推进线上与线下、本地与外地、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引导农民围绕产业链开展创业创新,形成创业创新联盟。

    4.坚持典型带动、示范推广。通过培养和创建典型加以激励,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让创业创新农民的发展经验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形成点创新、线模仿、面推广的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营造农民创业创新政策环境

    1.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广泛向农民宣传国家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督查落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对农民引进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进行创新和农民利用自身积累、发现机会、整合资源、适应市场需求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要为其积极争取平等待遇,享受现有扶持创新创业、小型微型企业、“三农”金融支持和强农惠农富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既有惠农政策要优先向农民创业创新落实;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开展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扶持产业,吸纳劳动力,带动创业就业,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工作,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树立农业技术推广标兵;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创办农业经营新型主体。支持返乡农民工创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创业园区要制定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的优惠措施,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政策。

    2.扶持农民创业创新。各乡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

    3.积极开展农民创业创新示范试点活动。各乡镇(街道)选择1-2个行政村开展示范试点,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示范带动农民创业创新。

   (二)努力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

    1.形成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园区。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支持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力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园区成为农民创业创新园区。

    2.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实训基地。选择一批农业企业、合作社、美丽乡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创业创新能力。

    3.积极搭建农民网上创业平台。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托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等平台,支持农民依托平台网络发展电子商务;鼓励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商、平台电商、信息服务商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为农民创业创新开辟新途径,实现全县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传统模式销售额的10%以上。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营销全覆盖。

   (三)大力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辅导师

    1.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先进的远程传输手段、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按照现有的各类培训规划,从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

    2.培养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师。从有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创业带头人和推广机构专家、技术人员中,筛选培养一批创业辅导师,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导师队伍。

    3.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创业创新的生力军作用。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实施计划,培育一批青年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扎实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本领,支持农村青年依托自身已有的产业、项目和平台,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创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探索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经验

    1.研究探索农民创业创新模式。立足农村实际,总结创业实践,研究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发展模式,推广一批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成熟经验。收集、整理全县农民创业创新典型案例以便宣传推广。

    2.树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典型。以开展创业创新农民宣传推介活动为载体,将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敢闯敢干、敢为人先、勤于耕耘的农民创业创新典型选拔出来,总结推广好典型、好机制、好创意,引导广大农民在创业创新中学习借鉴。

    (五)不断提高服务农民创业创新的工作水平

1.积极开展综合类服务。依托现有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方式健全服务功能,整合社会资源,为农民创业创新提供综合性服务。

    2.大力开展专业类服务。充分发挥县农广校、县级推广机构和乡镇(街道)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作用,开展政策调研、师资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

    3.开展信息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微信、微博等,开通服务热线,开展信息引导;鼓励举办农民创业创新大赛、论坛、沙龙、大讲堂、训练营等各类公益活动。

    三.实施步骤

    从2018年1月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行动计划。

   (一)部署试点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县农业局研究制订具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以罗山县被列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国家级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服务试点县为契机,增加农民创业创新培训内容,拓展农民创业创新功能,开展农民创业创新试点,每个乡镇(街道)选择1个以上创业创新试点,作为标杆,探索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的方式途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2019年6月)。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行动计划“五个一”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农民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和发展格局。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培育典型,带动农民创业创新,收集、整理农民创业创新的成功案例。相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农业局产业化办公室(区划办)。

   (三)深入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县农业局组织对各乡镇(街道)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成功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存在问题要深入分析,不断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带动农民创业创新向纵深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把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目标责任,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建立“纵向横向”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农民创业创新。强化督查指导,健全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宣传农民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宣传支持鼓励农民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调动农民创业创新和社会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创业、兴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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