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凡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均属违法办学行为。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家长、幼儿的合法权益,现将全县取得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罗山县取得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名单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30日
罗山县取得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