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县级部门预算,2018年,罗山县“三公经费”预算为2113万元,较上年预算2228万元降低了5.16%,其中:公务接待费1042万元,较上年降低5.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1万元,较上年降低5.54%。公务用车购置1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