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3号(总第49号)
宝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罗山县审计局自2018年7月3日至26日,对宝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进行了审前调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中我们采取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审计了宝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总预算2017年度的报表、帐簿、凭证等有关会计资料,详细审核了各项收入的来源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抽查审计了宝城街道办事处机关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本次审计采取了送达审计方式。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宝城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反映办事处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会计处理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政收支活动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项1193351.14元未及时清理、结算
(二)欠缴税款1987.53元
(三)超限额留存库存现金137669.18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宝城街道办事处对财政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必须按确定的用途和期限下拨使用、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宝城街道办事处已经通过完善制度、调整账目、加强监管等措施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