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 2号(总第48 号)
罗山县石山口水库灌区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罗山县审计局于2018年7月5日至26日,对罗山县石山口水库灌区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山口管理局是县政府直接领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我县唯一的大型水库管理单位,管理着石山口水库的防汛、灌溉工作。石山口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养殖的水库,承担着下游防汛、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任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工程股、灌溉管理股及通讯站等六个股室,下设六个水管所(龙山、竹竿、庙仙、莽张、子路、潘新)及水电站七个二级机构。2017年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490人,其中退休人员209人、全供事业编制59人、经费自理222人(含提前退休20人)。局机关的收入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水费收入、水库承包费、渔场承包费等;七个二级机构都是自收自支,局拨部分补助经费并缴纳人员养老金。该局虽然是正科级事业单位,但其财务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制度,国有资产受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局机关的所有支出由县财政支付中心负责审核、支付,单位没有银行账户。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石山口水库灌区管理局机关及延伸审计单位提供的2017年度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上能够反映当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财务规则会计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支出实行了会审会签制度,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上缴社会保险费278992.38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5400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县石山口水库灌区管理局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管理,加强对所属二级机构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石山口水库灌区管理局已经通过完善制度、补缴社会保险费、补记固定资产加强监管等措施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