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房保[2014]05号
签发人:汪明君
罗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罗山县李围孜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批分配公开抽号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龙山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罗山县李围孜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批分配公开抽号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罗山县李围孜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批分配公开抽号活动工作方案
为顺利开展我县李围孜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批分配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罗山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罗政〔2010〕3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李围孜经济适用房分配遵循“如实申请,严格审核,公开监督,违规必纠”的原则。
二、销售价格、调节系数、房源套数
1、均价:2135元/㎡。
2、楼层调节系数:
4#楼、7#楼、9#楼、10#楼、11#楼:一楼:1.00,二楼:1.10,三楼:1.15,四楼:1.05,五楼:0.90,六楼:0.80。
5#楼、6#楼、8#楼:一楼:1.10,二楼:1.15,三楼:1.15,四楼:1.00,五楼:0.85,六楼:0.75。
3、房源套数:4#-11#楼剩余房源共177套。
三、抽号规则
1、参与抽号的申请家庭(一个申请家庭只允许一人,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抽签现场的,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受他人委托入会抽号的人员必须出示委托书)须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抽号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会议。通过2轮抽签方式现场确定选房顺序号。第一轮确定抽签顺序,申请人在会场入口处抽取一张抽签顺序号,多抽无效。第二轮抽取选房顺序号,取得抽签顺序号的申请人在会场抽取选房顺序号,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对所选房屋不满意当场表示放弃或者在今后办理手续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
2、抽号地点定在李围孜小区经济适用房售楼部举行, 2014年11月28日(农历十月初七)上午9:00抽号,下午3:00开始选房。
3、监督形式:抽号公开进行,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抽号和选房活动的全过程在司法局(两名)、监察局(一人)、公安局(一人)、城关镇、龙山乡各两人(其中乡镇领导一人)的现场监督和公证下进行,县电视台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公信力的人员和街道办事处推荐的特邀群众监督员现场监督,抽号和选房结果现场公布。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罗山县李围孜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公开抽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功言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文理 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
成 员:罗 庆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韩贤力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乃祺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肖正良 县审计局局长
余 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景秋 县财政局局长
黄智丽 县物价办主任
邓 超 县民政局局长
徐宗新 县司法局局长
金治贵 县文广局局长
张绪彤 县卫生局局长
杨 桑 县地税局局长
陈 波 城关镇镇长
姜安昌 龙山乡乡长
孙章舜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少武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
詹 敏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韩贤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少武、詹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抽号工作会议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会场内外布置、参会人员邀请、通知、组织、安全保卫、其他工作等。
1、会议组织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城关镇、龙山乡协助。主要负责会场内外布置,与会人员通知。
2、会议安全保卫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会场内外安全秩序,会场外组织警力备勤;县卫生局负责医疗车辆及设备和医护人员备勤应付突发事件。
(二)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协调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工作分工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
罗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