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建设标﹝2019﹞3号
各县住建局、明港镇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19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审查247项建筑单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建筑面积161.36万m2,其中本市设计企业承接设计项目68项,建筑面积20.93万m2,占总面积的13%,市外设计企业在我市承接设计项目179项,建筑面积140.43万m2,占总面积的87%。通过审查,共发现违反法律法规92条;违反强制性条文26条,违反强条比率为11条/百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10条;违反一般条文4372条。
本季度,违反强制性条文率为11条/百项与上季度的27条/百项相比有所下降,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总体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勘察专业
1.拟建建筑物周边有地下室的,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修正时,基础埋深取值未考虑地下室的影响。
2.勘察报告未查明基坑周边建筑物的情况,未评价基坑开挖时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3.未选用邻近场地的水和土的分析报告做为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依据。
4.拟建高层采用天然地基时,未对天然地基进行均匀性评价,并预测拟建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报告未提供场地整平标高,不能正确计算基础埋深,承载力修正无依据,不能合理论证基础方案。
6.各项试验成果表无检验单位的盖章及相关人员的签字。
7.场地上部为欠固结填土的,采用桩基方案未考虑负摩阻力。
8.拟建主楼设有裙楼时,未进行差异沉降评价。
9.拟建场地地基土主要为新近填土、软弱土时,未确定为建筑抗震不利地段。
(二)建筑设计专业
建筑节能设计:
节能设计指标、数据、外窗材料及中空玻璃厚度、保温材料及厚度等内容同图纸节能专篇不一致,外墙未考虑热桥剪力墙、梁、柱取平均传热系数。
建筑施工图设计:
1.塑钢(铝合金)推拉窗的防脱落措施没有按规范要求注明,建筑安全玻璃应用范围未按规范要求表达。
2.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未执行新规范GB50067-2014要求划分,变配电室、机房和其他房间与停车库划分在同一防火分区内违反规范要求问题比较突出。
3.总平面未注明±0.000相应的绝对高程、消防车道及转弯半径、消防登高面、拟建建筑和相邻建筑贴邻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注明防火构造设计要求,总平面设计深度不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4.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小于1米不满足规范要求,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窗槛墙高度、玻璃幕墙实体墙高度小于1.2米未按GB50016-2014规范要求设计。
5.中小学校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按规范要求不应小于1米,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米。
6.未按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5.5.13条要求范围设计封闭楼梯间,疏散楼梯间设计为敞开或封闭楼梯间缺乏规范依据。
7.门式钢架轻钢厂房山墙抗风柱定位轴线错误有重大安全隐患,抗风柱与钢屋架在同一轴线(且抗风柱与钢架连接大样与实际不符),连接部位与屋盖水平支撑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不利于水平力的传递和刚架的稳定性,未补充计算和相关措施,仓储四角漏设抗风柱。
(三)结构设计专业
结构建模计算方面:
1.结构计算: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比值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5.3.7条。
2.结构计算时主楼与地下室轴线存在大于15°夹角,主楼抗侧力构件是否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4.3.2条1款,补充计算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3.建筑不利地段,应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4.1.8条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应乘以增大系数。
4.计算中,对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5.1.1条3款,结构计算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5.框剪结构计算书中应补充0.2V。文件,复核是否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8.1.4条;且还补充底部框架承受地震倾覆力矩比。
地基基础方面:
1.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应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按地基变形设计。
2.试桩加载未考虑底面至工程桩顶标高段附加摩擦力,工程桩存在安全隐患,且应补充试桩桩顶大样。
3.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进入较硬土层的桩基,计算桩基承载力时应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4.2条计入桩侧负摩阻力。
4.钢筋混凝土柱纵向受力钢筋在基础内的锚固长度,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2条3款。
5.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5.2.7条,应补充软弱下卧层承载力计算。
砌体结构方面:
1.底框结构过渡层部分构造柱钢筋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7.5.2条3款。。
2.顶层挑梁埋深长度不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第7.4.6-2条规定。
3.屋面女儿墙应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6.5.2条7款设置构造柱。
4.局部墙段尺寸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7.1.6条。
5.砌体房屋高度和层数接近规范限值时,纵、横墙内构造柱间距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7.3.2条5款之要求。
多层混凝土结构方面:
1.楼面板的跨厚比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1.2条1款。
2.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7.6条及条文说明,电梯吊钩应采用Q235B圆钢。
3.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箍筋的最小直径,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3.3条3款。
4.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3.9条1款,剪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应全高加密,且其体积配箍率应满足第6.3.9条3款。
5.屋面梁板裂缝宽度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第3.4.5条。
6.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10.1.2条和10.1.5条2款,考虑预应力作用效应及对结构柱的不利影响。
高层混凝土结构方面:
1.结构体型收进程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5.5条,结构设计应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6节采取加强措施。
2.端开间纵向剪力墙以及端山墙的竖向钢筋间距,应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19条要求。
3.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6.3条,房屋顶层楼板宜双层双向配筋。。
4.高层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钢筋未见加强,不符合对提高结构的关键部位的抗震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设计要求。
5. 结构有较大开洞,有效楼板宽度小于楼面宽度的50%,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4.6条。
6.抗震二级时框架梁通长筋配筋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3.3条2款。
各结构通病:
1.根据±0.000推算,室外地面标高高于勘察报告中孔口标高较多,结构设计未见采取处理措施。
2.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8.1.1条,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局部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3.±0.000绝对高程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第4.4.3条第3款明确,且应注明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0.000标高的相互关系。
4.防水混凝土迎水面保护层厚度未作补充说明,应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第4.1.7-3条规定。
5.混凝土环境类别二b类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3.5.2条,信阳为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
6.根据《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第3.0.5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对绿色建筑施工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四)给排水设计专业
1.消防水池两个透气管且末端有不小于300mm的高差,见15S909第28页。
2.大型厂房雨水系统宜按满管压力流系统进行的设计,选用压流雨水斗,采用承压塑料管材且其管材抗环变形外压力应大于0.15Mpa,见GB50015-2003(2009年版)第4.9.10.4条和4.9.26.2条。
3.消防泵超压泄压值选取错误,应不小于设计扬程的120%,见15S909第40页提示。
4.幼儿园项目应在专用房间内设置饮用水开水炉,并设置防止幼儿接触的措施,详见JGJ39-2016第6.1.11条。
5.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见GB50974-2014第5.5.1条。
(五)暖通设计专业
1.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版。
2.设计依据缺JGJ100-2015。
3.车库的排风(烟)系统未考虑消声措施,不符合JGJ100-2015的第3.2.8条。
4.未注明排烟场所的储烟仓厚度,最小清晰高度及单个排烟口的最大允许排烟量,见GB51251-2017第4 .4 .14及4. 6 .9和4 .6 .2条。
(六)电气设计专业
1.公共走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灯未采用LED光源,违反《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6.3.4条。
2.有线电视系统的同轴电缆未穿金属导管,违反《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11.2.5条。
3.对讲电动门供电回路设置不符合《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第8.3.1条。
4.电梯井边照明采用AC220V光源未设防护罩,违反《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8.2.6条。
5.280℃排烟防火阀未与风机直接联动,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5.5条。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线路和联动控制线路导线选型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11.2.2条。
7.商业营业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未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6条第2款。
8.楼梯间、卫生间照明灯未采用就地感应控制,违反《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6.3.8条第4款。
9.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仅为30分钟,不足1小时,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5条第2款。
三、违规情况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光山县华中城B地块1#楼、2#楼项目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严重。
四、处理意见
给予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建筑专业负责人陈纪华记入不良行为,有效期1年。
五、整改要求
对于以上被处理的勘察设计企业,要认真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规范的学习研讨和内部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并于10日内将整改报告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报我局勘察设计科,逾期未报的视为整改不合格,我局将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清出信阳市勘察设计市场等处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