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环审[2015]2号
罗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罗山县普航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台高频变压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罗山县普航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单位在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一路投资200万元建设的年产1200万台高频变压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登记表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同意你方按照登记表中所列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方面:
(一)重点落实施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优化施工时段,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等降噪环保措施,运输进出车辆应减速、禁鸣,禁止夜间(22:00—06:00)和午休时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进行夜间施工,则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的管理工作,落实防尘围栏、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风力大于4级时停止施工,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应利用周边卫生设施,纳入周边污水管网,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填埋处理。
(五)建设单位应设环保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执行施工期间的各项环保管理措施,督促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运行须报告我局同意,试运行期间(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罗山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本审批意见自下达之日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罗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