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我县召开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启动会。会议传达了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罗山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对普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
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据介绍,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一次。此次污染源普查旨在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本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为准确判断当前全县环境状况,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罗山县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罗山”提供依据和支撑。
会议对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落实普查机构和人员,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二是保障普查工作经费;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全过程督查督办,扎实推进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