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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市场监管局倾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
时间 : 2020年10月21日  来源 : 市场监管局  作者 : 潘广  浏览次数 : 7826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效应,今年以来,罗山县市场监管局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创新监管、多措并举,倾力打造我县食品安全“新名片”——民政中路食品安全示范街。

  宣传到位,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在街头设置大型食品安全示范街牌匾,街道两侧路灯、路口等处设置食品安全宣传牌、宣传栏,涵盖示范街简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消费常识等内容,沿街商场、超市、餐饮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在每家餐饮店发放张贴“公勺公筷”“节约粮食”“光盘行动”“文明餐桌”“诚信经营”等宣传海报、台签、桌贴,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文明用餐的正确理念,营造了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文明行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个100%,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分别制定了食品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示范创建标准,从主体资质合法化、从业人员持证化、硬件设施标准化、内外环境清洁化、台账记录规范化等角度出发,逐户上门规范指导,督促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对所有从业人员就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进行了具体培训;同时,大力推行餐饮业“6S”管理、“明厨亮灶”建设,实现食品原料来源可溯、加工过程可视、风险隐患可控,促进行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双提升”。目前,示范街35家食品经营单位持证持照经营率100%,29家餐饮店“明厨亮灶”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

  “四个统一”,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全面实行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管理,统一设计制作了《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悬挂于经营单位显著位置,并做到信息公示“四统一”:统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食品安全监管员姓名;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统一公示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和日常检查记录,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目前,示范街食品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所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俨然成为我县食品安全的一张“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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