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近日,罗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罗山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实施方案》和《罗山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实施方案》。
实施食品安全员(师)制度是贯彻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现监管方式转变的具体体现和有益探索。按照方案部署,我局将坚持“试点先行、分批实施、重点推进、全面推广”的原则,在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逐步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
目前,该制度已在河南省山信粮业(罗山)有限公司、新都国际大酒店、新罗高食堂等7家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