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药品批发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罗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严格加强监管,确保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安全。
召开专题会议对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股室、队、所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吉林、陕西两省部分药品批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戒,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防范各类风险发生。
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相关股室、食药监督所负责人为药品批发企业日常监管责任人,并在企业营业厅“上墙”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对药品批发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购销方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药品是否可溯源,仓储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购销药品不验收、不入库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企业进行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