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放管结合,维护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9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向省直30多家厅局、近20家银行发布《关于涉企收费政策提醒告诫的函》,主要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等有涉及企业收费的单位进行政策提醒告诫。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违背平等自愿原则,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计费方法、扩大收费范围和重复收费;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服务、转嫁成本或不服务收费;按规定规范执行明码标价政策;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行政委托事项和下属单位收费事项,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监督;严禁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加强对内部、下属单位及委托办理事项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完善自律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涉企优惠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场监管部门向有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函》,是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的举措。价格监督检查将结合提醒告诫这一柔性执法措施,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适时组织涉企收费抽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