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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 : 2019年01月11日  来源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作者 :   浏览次数 : 5629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豫应急办〔2018〕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危险化学品事故呈现多发趋势,继河北张家口“11·28”重大爆炸事故、濮阳范县“11·30”爆燃事故后,12月8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发生疑似亚硝酸钠中毒事故,造成4人中毒,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为贯彻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2018〕84号)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强化承包商安全管理、严控无资质的外包单位承包涉及危险化学品岗位作业活动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强化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制定有效应对措施,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完善风险管控措施,保证安全运行。

要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氯乙烯企业专项排查。排查相关企业厂区规划布局是否合理,氯乙烯气柜设计、安装是否合规,周边有没有重点防护目标、居民区或紧靠交通要道,安全保护措施是不是完备有效;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备并得到严格执行;各类风险的识别是否全面,隐患是否及时消除;各类变更管理是否受控,下水管网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有没有化工物料进入市政管网,厂区周边晚间是否存在滞留车辆和人群,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

(二)烟花爆竹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要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检查库房、监控系统、防雷防静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安全设施,及时排查库房储存超量、堆放超高、监控报警设施失效等违规问题,确保安全经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三、时间安排

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至2019年3月2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12日-12月15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动员部署大检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发动企业和全体员工,深入宣传教育,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自查排查阶段(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20日)。有关企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入细化、持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持续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压实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确保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要认真查明“12·8”中毒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对所属五套乙二醇装置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排查情况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属地安全监管局和省应急管理厅。

(三)检查阶段(2018年12月12日-2019年3月20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督促本地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研判,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水平。要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必要时可聘请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企业开展大检查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要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成品油油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氯乙烯企业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氯乙烯企业专项排查结果报省应急管理厅。

(四)省应急管理厅督导阶段(2018年12月12日-2019年3月20日)。省应急管理厅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并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化工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细化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收好尾、开好头。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有关企业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把握重点、严格检查,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备设施,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各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针对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研判和防控。要采取专项检查与“打非治违”相结合,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约谈、媒体曝光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等措施,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暂时不能解决治理的隐患,要果断采取停产整改等措施,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联 系 人:连  猛;

联系电话:0371-65919829;

邮  箱:hnajjsc@126.com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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