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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申报指南-科技攻关
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来源 : 科技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5907    

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以及各类国家级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9年12月。

一、农业领域

(一)项目指南

1.种业创新:农作物、畜禽、林果、蔬菜、花卉等新品种选育,生物技术育种等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及高效育种技术体系构建,优异种质材料创制与评价。

2.种植技术:主要农作物果蔬节水、减药、减肥、增效生产技术,农机农艺配套技术,新品种配套生产技术,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的替代物料与技术,污染农田修复技术,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与集成,病虫草害生物防治与生态治理,应对主要气象灾害的农作方式。

3.养殖安全:畜禽安全养殖技术,养殖装备、新材料研发,新型饲料产品、添加剂替代产品研发,畜禽疫病防控技术,新型动物疫苗、兽药研制。

4.食品工程:冷链食品、发酵食品的生产与质量控制、专用智能装备,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的研发。

5.农业工程:农业机械的智能化、信息化技术与装备,农产品冷链物流关键技术,农业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共享利用,科技扶贫信息化技术;农产品贮运技术、工艺与装备,仓储理论与仓型设计。

(二)申报要求

1.鼓励产学研合作,合作单位包含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或星创天地依托单位的优先支持;

2.拟资金支持种业创新40项以内,种植技术30项以内,养殖安全30项以内,食品安全30项以内,农业工程20项以内。

二、高新技术领域

(一)项目指南

1.电子信息

(1)云计算与大数据。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性能测试评估、信息安全共享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基于北斗位置大数据的位置数据存储、热点分析、态势预测等技术研究;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 

(2)网络安全。网络系统和产品安全性检测技术、网络动态防御技术及适用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信息加解密技术研究和应用;现有加密技术的改进和新型加密方案的研究设计。 

(3)软件。图形和图像处理软件、互联网+应用软件、工业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智能三维建模技术研究。

(4)物联网。物联网标识与编码、通信、数据处理与融合、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技术研究;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研究;低功耗、高性能、适用范围广的无线传感网系统和产品的研究开发。

(5)智能终端: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OLED新型显示、数字视听产品等关键技术研究;智能车载、智能教育、移动医疗、智能家居等行业应用的智能终端设备研发。

(6)新型传感器。面向不同行业的低功耗、小型化、高性能传感器开发;集成传感器、智能传感器开发;传感器节点微操作系统及应用中间件、微组装技术和传感器节点机组成单元的工艺和设备研发。

2.装备制造

(1)大型成套装备。矿山机械、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大型成套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成套化设计技术研发及应用;大型成套装备系统集成、自动监控、变频器、智能耦合电液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 

(2)电力及新能源装备。特高压输变电、智能变电站和智能配电网、智能电网用户端、先进储能装置、电网舞动预警和防治等成套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配套核心材料开发;光伏发电、风电、核电等新能源专用设备研发。 

(3)基础部件。仪器仪表、轴承、齿轮、锻压件、泵阀、模具、制动器、气缸、曲轴等基础件制造关键技术研发;高精度表面加工、特殊材料及热处理等核心技术研发。 

(4)先进制造技术。精益生产、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等智能制造技术研发;智慧数据空间、智能工厂异构集成等网络协同制造技术研发;设计、加工、包装等各环节绿色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3.新材料

(1)无机非金属材料。大容量高品质PAN系碳纤维(T700-T1000)、高强度高模量沥青系碳纤维、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碳导电薄膜(石墨烯)等关键技术研究及工业化应用;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评价、检测技术及装备研发;高速金属磨具、流体磨料及高品质金刚石、立方氮化硼产品等关键制备技术研究;超硬材料功能性元器件和超硬材料专用设备仪器研制;绿色高效新型耐火材料研发和制品产业化。 

(2)合金材料。高品质钢、高性能交通及电工用铝、高性能镁及器件、黄金精深加工制品研发;高端钨钼钛合金材料、超高压电器用高性能铜合金型材、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等材料先进制备技术研发;平面显示、触摸屏、光伏用钼合金,其它难熔合金及氧化物溅射靶材的研究与产业化。 

(3)高分子功能材料。高性能特种工程塑料合成、材料产品绿色化、高分子功能材料性能、高分子功能材料加工成型等技术研究;现有高分子功能材料的生产工艺改进;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新材料研发。 

(4)前沿新材料。半导体量子点发光显示材料与器件(QLED)、高性能多功能纳米杂化材料等制备新技术研究;面向物联网自驱动和多功能的纳米传感器、发电机等高效光电纳米结构材料及器件研制;智能仿生材料、生物基材料等新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4.新能源

(1)大型智能风电机组及智能风电场。适合低风速区域的风电机组叶片,主轴、齿轮箱和发电机一体化,风电机组自动化装配系统集成,大型风电机组整机设计等关键技术研发;关键零部件制备核心技术和风电场智能控制技术开发。 

(2)光伏发电。薄膜太阳能电池、光伏并网逆变器、离网型户外风光互补发电、智能光伏发电系统专用输变电设备等研究和制备。 

(3)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航空生物燃料、微藻生物柴油、纤维乙醇、快速热解制生物燃料等先进生物燃料制备技术及装备研制。 

(4)新能源并网消纳。新能源并网即插即用、多能互补优化协调控制、智能微电网综合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大规模电网储能装置研发。

5.化工

(1)现代煤化工。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乙二醇、精细煤化工产品等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碳酸二甲酯、聚四氢呋喃、酚醛树脂等深加工产品开发。 

(2)石油化工。芳烃和烯烃分离、裂解、聚合等关键环节技术及装备研发;对二甲苯、PTA、环氧丙烷、丙酮、苯酚等高附加值石化产品开发。 

(3)盐化工。特种专用型PVC、氯化聚合物、含氯精细化学品、加氢产品和耗碱产品等关键技术研究。 

6.汽车及零部件

(1)新能源汽车。高集成度电机一体化底盘、电池管理系统、电驱动总成、集成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开发;高效能插电式混合动力总成和增程式发动机研发;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驱动电机、先进变速器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燃料电池汽车整车耐久性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

(2)新型专用车。新型铝合金、不锈钢、轻型复合材料等新材料、新工艺在专用汽车上的应用研究;专用汽车核心特殊功能部件及专用装置研制;服务城市运转、基础工程建设、社会应急事件处置以及适用特定场合、满足特殊需求等新型专用汽车的研发。 

(3)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关键环节的环境信息获取和智能决策控制依赖的传感器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电子与计算机技术与控制技术等的融合研究;基于车联网技术的车路/车车协同式辅助驾驶技术、车载智能信息服务系统、公交及营运车辆网联化信息管理系统、网联式汽车节能控制系统研究;智能辅助驾驶总体技术及部分关键技术研发。 

(4)关键零部件。汽车变速器、转向器、减振器、传动轴、汽车水泵、气缸套、进排气歧管、电线束、插接件、滤清器、制动器、车轮等产品研发及其智能制造。 

(二)申报要求

高新技术领域项目限项申报,以下为各地和各单位申报上限。

1.郑州市、洛阳市各20项,郑州市和洛阳市中央驻豫科研院所各10项(随所在市项目一起申报,不占市指标),郑州国家高新区、洛阳国家高新区、新乡国家高新区各20项,其它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10项,其它省辖市各10项,省级高新区各5项(随所在市项目一起申报,不占市指标),省直管县(市)各5项。

2.省科学院30项,省国资委15项,其它省直部门(单位)各5项。

3.郑州大学50项,河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原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各30项,其它理工类省属本科院校各15项、非理工类和综合类省属本科院校各10项,省属专科类院校各5项,理工类市属本科院校各8项,非理工类和综合类市属本科院校各5项,市属专科类院校各3项。

三、社会发展领域

(一)项目指南

1.人口与健康

(1)疾病防控的临床研究:常见传染性疾病的诊断、检测和防治;重大、慢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干预、诊断和治疗;禁毒戒毒防控技术,基因检测技术、肿瘤精准治疗技术以及干细胞临床研究,生物技术在疾病诊断治疗上的应用;遗传性疾病治疗,表观遗传调控在重大医学问题研究上的应用;人口生殖健康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以及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体育运动损伤预防与治疗;中医适宜技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的应用研究。

(2)新药开发: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大品种药物,复方创新药物和缓控释药物,新型先导化合物,纳米混悬剂稳定剂,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新药研发。

(3)中药现代化:道地大宗中药材资源保障与价值提升;中药研发技术和产品开发;中药、复方中药生产技术集成与创新;中医药保健品、功能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的研发;中药材非药用部分及中药生产废渣的利用和处理技术及产品开发。

(4)医疗器械:新型治疗、诊疗设备,数字化医疗技术及设备,个体化医疗工程技术及设备,生物医用材料前沿高端产品、体外诊断仪器设备与试剂。

(5)生物药物与疫苗:免疫原性低、稳定性好、靶向性强、长效、生物利用度高的重组蛋白药物和抗体药物;多联多价联合疫苗、治疗性疫苗、重组疫苗等新型疫苗。

(6)健康风险因素控制:生活方式等因素与健康研究;环境与健康研究;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科学健身研究;大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跟踪、溯源和应急处置技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污染物快速检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控预警系统;生物安全保障技术。

(7)健康产品: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数字平台。

2.公共安全

(1)生产安全:矿山生产安全与救援,交通安全疏导与应急处置,建筑施工安全保障,高危行业劳动保护,重点行业生产事故与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监管,事故应急处置,智能救援设备。

(2)城市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快速检测、修复技术开发,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技术设备,重特大火灾防控与防火灭火技术装备,公共安全综合保障关键技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处置技术。

(3)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冰雹、雷暴、暴风、暴雨(雪)、沙尘等常见气象灾害的监测及快速预警,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常见地质灾害监测及快速预警。

3.资源环境

(1)节能及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先进储能技术,碳捕捉利用和封存技术,分布式能源开发技术,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提质加工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能量高效转化和传递过程研究,动力系统节能,能量梯级综合利用和系统集成交通节能,特种非晶电机和非晶电抗器,低浓度瓦斯发电,工业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工业窑炉节能技术,节能电器与绿色照明技术,清洁能源供热取暖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快速高效勘查及预测,深层和复杂矿体采矿技术,先进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矿山绿色安全开采综合利用技术,中低品位、复杂难处理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矿山及脆弱地区生态修复,尾矿利用技术,金属资源绿色选冶,深地探测技术。

(3)低成本先进适用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大气污染形成机制研究,大气污染综合防控技术,低浓度有机废气及室内空气污染控制与净化技术,工业、农业及生活废水、废气、废弃物、污泥等的处理与资源化循环利用,土壤污染防治防控与修复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废弃物处置过程中二次污染控制,有毒有害化学品风险防控技术,工业清洁生产与主要环境污染物控制,突发性环境污染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

(4)绿色建筑与智慧宜居城市:现代化建筑技术规范标准,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及配套构件,新型预制装配式建筑技术及材料,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高性能建材;绿色生态城区规划与动态监测,城市综合信息平台,城市雨水综合利用,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城市生态居住环境质量保障,地方特色生态人居环境与低碳消费方式。

4.文化体育建设

文化遗产发现、提取、检测与鉴定技术及装备,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技术及装备,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数字化技术;河南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智慧旅游;文化设施空间与服务,文体事业、旅游文化、传统文化保护等科技创新技术与示范,公共文化资源采集、传输、集成以及管理技术研究;运动训练和健康个人行为识别、检测和评估,运动康复和训练监控技术研究。

(二)申报要求

每个单位申报的项目之间研究内容不允许雷同。

四、国际科技合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合作单位应为境外依法建立/注册的大学、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且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

2.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申报时双方应签署科技研发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应为与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有效协议;合作方签约人应为国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国外创新团队指依托国外大学、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建立的科研团队或科研机构),协议书要明确合作双方各自对所申报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事宜;所申报项目组成人员中应包括合作方人员。

3.项目主持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必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4.项目技术应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瓶颈,实现“填补空白、解决疑难、实现跨越”的目标;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具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5.同等条件下,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中英文对照的科技研发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应为项目承担人或所在科研团队负责人与国外创新团队负责人签署,中方单位由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其协议真实性,外方单位无签署方公章的,需出具协议签署人与签署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合作协议应涵盖国合项目申报的内容,协议有效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2.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各10项,其他省辖市(省级高新区项目包括在内)、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各5项;省直管试点县(市)各3项;卫计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20项,其他省直部门(单位)各10项;郑州大学(含附属医院)40项,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各20项,其他高校各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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