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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10日
标  题 罗山县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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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时间 : 2017年01月10日  来源 : 政府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2459    

罗政文〔2016〕167

 

罗山县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委、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实施年初制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把政府主要负责人确定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依法行政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学法为先,全县形成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一把手带头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以上率下,形成全县学法尊法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全年共举办大型法制培训班3期,邀请省政法学院教授等专家授课,培训县乡领导干部450人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并坚持重大决策之前先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始终坚持将依法行政课程纳入每年的公务员培训计划,实现公务员法律培训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多次举办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积极参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尊法依法守法氛围。

三、完善决策制度,形成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氛围

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修订了《罗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罗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准则,加快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程序建设,落实“五不”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凡涉及使用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开发利用重大自然资源及其它需要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管理事项的决策都严格履行五大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对已出台的决策进行社会效果评价、经济效益考量。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环境

加快推进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职权和责任清单制度,对全县行政权力进行核查、清理和规范,制订流程图,明确岗位职责,严禁各部门在公布的清单外实施行政职权,严禁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变相审批,坚决杜绝擅自设定、暗中实施等问题,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实施非重要事项承诺制,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大幅增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门户网站健康运行,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重大决策公开透明,充分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真抓实干,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科学谋划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初制订《罗山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六个方面,谋划22项法治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全县各级各部门。二是加大法治工作任务落实督查力度,压实部门责任。今年对《要点》确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行政指导工作、行政调解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等进行了专项部署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确保了年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三是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制订了《罗山县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我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加快推进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的检查评比工作,涌现出以民政局为代表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公用事业局为代表的示范窗口,谭良德为代表的服务之星等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和以工商质监局为代表的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先进单位。制订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及行政执法岗责体系,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推动矛盾解决方式法治化建设,形成全县靠法化解矛盾的浓厚氛围

推动通过诉讼、复议、调解、仲裁等途径化解矛盾,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在办理过程中与有关当事人进行反复沟通、协调,及时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纷。今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26件,已结案21件,案件数量相当于以往两年之和,其中维持6件,撤销和确认违法8件,和解7件。行政诉讼作为县政府本级的案件共12件,数量也远远超过2015年,目前胜诉11件,胜诉率92%,远远超过全市平均数。民事诉讼1件,预计本月结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有的部门领导对《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意见》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二是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口头上重视法制,实际工作中忽视法制;三是少数单位法制机构建设相对滞后,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制约了依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这些问题,我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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