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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7年03月02日  来源 : 政府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279    

罗政办〔2017〕12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罗山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214


罗山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政〔2017〕2号)和《信阳市2017年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水环境质量目标,持续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坚持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确保实现国家和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水环境质量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石山口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小龙山水库水源取水口、竹竿河、息县大埠口等4个河流水质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8%;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全面启动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完成9项重点工程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工作任务

攻坚重点:2017年攻坚重点包括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石山口水库和小龙山水库)的保护,1个跨界水体(竹竿河支流罗山段)的治理。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出台2017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县工信委牵头,县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参与)

2.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监督。2017年完善所有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设施和监督性监测机制,建立和维护覆盖全县各乡镇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信息,每季度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所有企业外排废水要全因子达到国家和省确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017年,排放总磷的重点企业要加装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3.整治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整治造纸、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完成县辖淮河流域造纸、电镀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等参与)

4.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染。强化产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依法加强直排入河污染源的管理。2017年,启动县产业集聚区、石材专业园区的建成区域管网配套项目,并按规定完成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年度任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产业集聚区、石材专业园区牵头,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水利局等参与)

(二)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竹竿河支流罗山段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加装总磷监控设施并同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辖区政府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鼓励各辖区共建共享污泥处置设施。优先支持和鼓励污泥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三)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1.严格控制污水入河。彻底查明河道两侧排污口的位置、排污量,加强雨污水管网问题诊断,严格排污许可、排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整治非法排污行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滞留池、雨水花园、生态湿地等,削减面源污染负荷。(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牵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2.加强黑臭水体内源治理。抓好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清理、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解决因脏乱差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加强黑臭水体底泥污染治理,妥善解决底泥运输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参与)

3.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因地制宜采取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重建城市水体良性生态系统,加强城市河道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在与城市有机结合的基础上着力保持水体岸线自然化。(河道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参与)

4.加快城市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加大力度清理河道两岸的违法建筑,恢复已经覆盖的河道水体,确保城市现状水面不减少;结合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及连通工程、水循环工程建设,提升水体水环境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酌情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入河量。(河道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县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利局、环保局参与)

(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1.开展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建设。对石山口水库勘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走向和实地拐点坐标,核定保护区边界,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图和图集的绘制。设标立界,标识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各乡镇启动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工作。(县石山口灌区管理局、水利局牵头,辖区政府参与)

2.加强县城城市居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2017年年底前,拆除或者关闭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单位,拆除地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二级保护区内可能导致保护区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确需取缔、关闭、搬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整治到位;取缔一级保护区网箱等水产养殖,整治二级保护区网箱等水产养殖。(河道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财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利局、环保局、畜牧局、住建局参与)

3.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统筹配备区域常规和应急水质分析测试设备,提升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石山口水库和小龙山水库取水口要安装视频监控,建设信息系统数据库,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实时数据,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县环保局牵头,县卫计委、水利局、石山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参与)

4.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开展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筹备应急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县环保局、水利局牵头,县卫计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石山口管理局、辖区政府等参与)

(五)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据《罗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科学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2017年,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依法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落实配套建设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散养密集区建设养殖小区,实施集中养殖,集中治污。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向水体排放的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要求。(县畜牧局牵头,县农业局、国土局、环保局、财政局、辖区政府等参与)

2.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落实《河南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2016-2020年)》,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即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采用秸秆覆盖、免耕法、少耕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加强农业、农村区域的河岸、堤坝、湿地等设施整治建设,防治秸秆、生活垃圾对水体造成污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大型灌区内,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县农业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工商质监局、辖区政府等参与)

3.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置等方面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废水,建设效果好、易养护、成本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县环保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财政局、辖区政府等参与)

(六)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县水利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业局参与)

2.提高用水效率。强化用水效率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进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用水单位名录,对其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生产工艺用水量、全部水消耗情况、水循环利用率、用水效率等内容进行监控管理。(县水利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信委等参与)

3.努力改善重点河流环境流量。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水资源置换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改善竹竿河及其支流枯水期环境流量。(县水利局、石山口管理局牵头,县环保局、财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4.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委、卫计委、安监局、辖区政府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辖区政府对本地区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作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配好配强水污染防治攻坚队伍,精心组织本辖区攻坚战的实施,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完成任务,确保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

(二)切实落实责任

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要担负起对各辖区、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调度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职责,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发改部门要优化空间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循环发展,发展、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财政部门要搭建融资平台,促进多元融资,探索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绿色信贷等激励机制;工信部门要推动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切实加强环境管理;水利部门要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大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力度;畜牧部门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部门要控制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交通运输部门要增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其他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落实责任。

(三)切实保障资金投入。县财政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工程。县财政局要积极探索采取多种融资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资源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推动项目建设。

(四)切实落实考核奖惩。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排名通报,一季度一总结,半年一公布,一年度一考核。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并交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县辖流域现有重点污水处理厂清单

   2.县辖淮河流域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3.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淘汰关闭涉水企业清单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14日印发


附件1                        

罗山县辖流域现有重点污水处理厂清单

辖区 污水处理厂名称 规模(万吨/日) 执行排放标准

罗山县 罗山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 城镇一级A

附件2

罗山县辖淮河流域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接纳水体 控制断面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罗山县 浉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清淤、护坡 竹竿河 息县大埠口 2018年 罗山县人民政府

2 罗山县 竹竿河、养马河河道综合整治 竹竿河、养马河河道治理、河岸整治、生态修复 竹竿河 竹竿铺 2019年 罗山县人民政府

3 罗山县 竹竿河支流易店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石材园区易店河河道综合治理 竹竿河 竹竿铺 2018年 罗山县人民政府

4 罗山县 罗山县洗脂河生态治理工程 河道治理、河岸整治、污水截流工程及配套设施、生态修复 竹竿河 竹竿铺  罗山县人民政府

5 罗山县 小潢河综合治理 河道治理、河岸整治、生态修复 竹竿河 竹竿铺 2018年 罗山县人民政府

6 罗山县 杜堰河综合治理 河道治理、河岸整治、生态修复 竹竿河 竹竿铺 2018年 罗山县人民政府

7 罗山县 北干渠综合治理 河道治理、河岸整治、生态修复 竹竿河 竹竿铺 2019年 罗山县人民政府

8 罗山县 潘新镇九龙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河道治理、河岸整治、污水截留工程及配套管网、生态修复 竹竿河 竹竿铺 2019年 罗山县人民政府

9 罗山县 竹竿河周党河段河道综合整治 河道治理、河岸整治、生态修复 竹竿河 竹竿铺 2018年 罗山县人民政府

附件3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淘汰关闭涉水企业清单

序号 所辖乡镇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责任单位 所属流域 省考核河流名称 完成时限

1 县产业集聚区 伍亮昌塑料厂 塑料加工 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2 龙山街道办事处 刘军塑料加工厂 塑料加工 龙山街道办事处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3 龙山街道办事处 胡祖兵塑料厂 塑料加工 龙山街道办事处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4 竹竿镇 竹竿德利塑料厂 塑料加工 竹竿镇人民政府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5 尤店乡 罗山虎山塑料厂 塑料加工 尤店乡人民政府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6 庙仙乡 庙仙乡老村部塑料厂 塑料加工 庙仙乡人民政府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7 庙仙乡 庙仙乡周店村塑料加工厂 塑料加工 庙仙乡人民政府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8 宝城街道办事处 李明见塑料厂 塑料加工 宝城街道办事处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9 龙山街道办事处 李荣学塑料厂 塑料加工 龙山街道办事处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10 龙山街道办事处 刘强塑料厂 塑料加工 龙山街道办事处 淮河 竹竿河 201712

注:1.行业类别包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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