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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7年03月01日  来源 : 县茶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2666    

罗政办〔2017〕14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罗山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214


罗山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茶叶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县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信阳市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方案》和《罗山县茶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等文件的要求,现就全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二、实施地点及时间安排

在全县9个主要产茶乡镇选择9个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点,具体分布为:周党镇的灵山公司茶园、马鞍山公司茶园,潘新镇申林公司茶园,青山镇皇城山公司茶园,灵山镇亿峰公司、灵鼎峰公司茶园,朱堂乡老寨山公司茶园、罗山县鑫沐元茶叶专业合作社,铁铺镇北安绿茶专业合作社茶园。全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时间为每年51日至1231日。

三、实施单位及主要职责

牵头单位:县茶产业办公室

负责牵头制定全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工作方案,加强与实施单位的沟通协调,提供罗山县茶叶生产情况,确定全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点,配合茶树植保员(绿色卫士)队伍建设,协助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工作,掌握全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成果,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科所

县农业局主要负责提供全县茶树病虫害防治农药使用情况;出台茶树病虫害防治农药使用指导目录,指导设立茶园用农资专卖店(柜)、建立茶树植保员(绿色卫士)队伍,指导开展茶树病虫害预报测报;定期开展全县农药市场专项检查;进行茶树鲜叶及毛茶质量抽检。县农科所主要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深入田间开展技术指导;配合开展茶树病虫害预报测报工作。

实施单位:周党镇农业中心,潘新镇农业中心,灵山镇农业中心,青山镇农业中心,铁铺镇农业中心,朱堂乡农业中心,县农科所,有关茶企业。各实施单位负责提供茶叶生产情况及茶园绿色防控实施区域的历史生产档案,分解落实责任,实施各项技术措施,明确项目实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设立标志牌。安排专职人员按照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专家指导意见,具体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并做好总结、宣传、示范和推广工作。

四、具体措施

1.建立茶树植保员队伍

结合我县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全县茶树植保员(绿色卫士)队伍,围绕县定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点,每个示范点配备1—2名植保员,植保员的选择以辖区内重点茶叶企业、茶叶专业合作社技术人员,茶叶专业村的村干部、种茶大户,茶树农药专柜经销人员等为主。植保员要定期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并向广大茶农宣传、普及、推广相关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负责观测茶园生长情况及气候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绿色防控示范点的病虫害测报,负责茶树专用农药的宣传、推荐、管理、发放等工作。通过建立茶树植保员队伍,逐步完善全县茶叶科技服务体系,提高我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能力。

2.设立茶园用农资专卖店(柜)

在每个示范点附近选择1家农资经营店设立茶园用农资专卖店(柜),农资店要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一定营业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诚信守法经营。县茶办会同县农业局将按照上述要求对农资经营店进行考察认定,并上报市茶办和中茶所进行认定后签订协议并授牌。对相关农药经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茶树病虫害发生特点、生物农药种类及绿色防治技术等内容,提高农药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以及识假辨劣、为茶农提供安全有效用药的服务能力。

3.出台茶树农药使用指导目录

遵照国家《农药管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结合我县茶树病虫害的发生规律,由县农业局每年出台1次茶树农药使用指导目录,明确茶树病虫害防治农药使用品种、使用次数、使用量、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各项指标。指导目录要以文件、手册、宣传画等形式,发放到茶树植保员(绿色卫士)和广大茶农手中,并在各茶园用农资专卖店(柜)醒目位置张贴,指导广大茶农科学规范选择、使用农药,确保茶叶质量安全。

4.建立茶树病虫害测报体系

为准确掌握茶树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及时有效地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克服滥用和盲目用药的现象,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全县8个绿色防控示范点上各建立1个病虫观测点,观测点上的技术人员以农药专柜的技术人员或植保员为主,每个观测基点上需配备有虫情测报灯、测报工具箱等现代化的测报仪器,以便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观测点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下每月的10日、20日、30日观测一次并上报情况,其中,789三个月每周五观测一次,县农业局根据情况及时发布《病虫情报》等信息,及时指导示范点及周边乡镇茶农正确适时开展绿色防控。

5.加强茶叶质量抽检

每年的4月底和9月底,县农业局定期组织对9个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点的茶树鲜叶及毛茶进行质量抽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操作,保证抽样程序的科学性、代表性,抽取的每批次样品平均分为三份,一份留作复检样、一份留作备份样、一份用于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溯源和处理,并公开通报。

6.加强茶区农药市场监管

各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加强日常市场巡查力度,从严执法。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并登记造册。对无照经营坚决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进行停业整顿。检查农药经营门店进货查验制度、经销台帐制度等。在主要产茶区重点对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零售大户、集散地、乡村流动商贩以及农资公司、供销社仓库进行检查,做到镇不漏店、店不漏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的禁售、禁用高毒农药产品立即进行收缴封存。通过强化源头监管、经营行为监管、使用环节监管、执法监管、日常监管,确保我县农药市场安全。

7.强化技术培训

依托中茶所、市农科院茶叶研究所和县农科所等技术支撑单位,借助“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涉农培训项目,针对全县各级茶叶技术骨干及茶树植保员(绿色卫士)、农资(农药)管理及销售人员、茶叶企业(合作社)及茶农,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等形式,围绕茶园主要病虫害发生规律及预测预报、茶园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茶园栽培管理档案及农药进销档案建立、茶叶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等方面,组织培训对象进行针对性的技术培训。每年4月上旬重点对乡村茶叶技术骨干及茶树植保员(绿色卫士)进行集中培训;每年6月上旬对所有培训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对各级茶叶技术骨干、茶树植保员、茶叶企业、合作社技术人员及茶农进行现场示范观摩。

五、经费来源

全县9个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点,每个示范园每年需经费8万元,由县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县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各承担4万元。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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