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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9日
标  题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成品油市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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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成品油市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6年07月29日  来源 : 商务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051    

罗政办〔2016〕59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成品油市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罗山县成品油市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21

罗山县成品油市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商运〔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对成品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

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2016年725日一1020日),全面完成我县成品油行业油气回收治理;开展油品质量检查,推动全县油品升级,201610月底前全面使用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关停、拆除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以下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1.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环保不达标的油库和加油站();

2.无证照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行为;

3.销售劣质油品以及在油品升级时间节点后仍销售不达标油品的行为;

4.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二)同时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油库和加油站();

2.未批先建加油站行为;

3.擅自改扩建及超范围经营行为;

4.假冒商标及标识等行为。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7月25日至81)

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之中,由商务、公安、环保、发改、工商质监、安监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制定下发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8月2日至99)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商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七个一”,即整改一批、关停一批、撤销一批、拆除一批、收缴一批、销毀一批、惩处一批。对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但存在环保、安全、油品不达标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问题严重的撤销其经营资格;无证无照黑加油站予以拆除;计量不达标加油机和质量不达标油品予以收缴或销毁,罚没物品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置;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在整治专项行动中阻碍执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0日至925)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抽查暗访、现场督查、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对全县加油站点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1020)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专项行动各个时间节点的不同要求,及时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及时督导。对各阶段工作落实到位,效果显著的,进行表彰;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检查验收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将专项行动整体情况按“七个一”成果进行总结,制定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任务重,涉及内容较多,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提高执法效率,达到专项整治效果,使我县成品油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按照各自职能,履行专项整治职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专项整治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做好各自工作。

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取得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照经营者进行甄别并提请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消防安全隐患和经济犯罪行为、无证无照加油点;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规行为,重点核查新建站整体环保验收,原有站油汽回收改造情况等;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油品升级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和掺杂售价、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查处无照加油站(点);依法查处生产领域油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局:负责对取得安全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中石化、中石油罗山分公司:负责指导各自下属企业和所属油库、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做好油品国V升级保障合格油品正常供应,满足社会需求,避免出现局部油品短缺现象。

(三)做好宣传动员

在专项整治各个阶段,要注意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网上宣传等方法,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动员工作,对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进行表扬,对严重违法、违法经营的企业要公开曝光。使广大群众和经营者充分认识到成品油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对空气质量造成的严重影响,对人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安全隐患,使群众理解参与,积极提供线索渠道。在强大與论压力下,使经营者主动自查自纠,配合整改;黑加油站点主动关停、配合执法拆除。推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并加大成品油市场秩序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和措施,开展拉网式排查,不定期地抽查,选择性地复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按照《河南省打赢大气污染防止攻坚战执法执纪方案》,切实做好“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建立“定人、定责、履职、问责”及覆盖各乡镇(街道)的攻坚战网格责任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罗山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祖炎(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胡新升(县政府目标办主任)

    黄在国(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孙章舜(县公安局副局长)

      坤(县商务局副局长)

    郑光明(县安监局副科级干部)

    冯业喜(县能源局局长)

      博(县环保局副局长)

    胡永峰(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熊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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