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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6日
标  题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罗山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时  效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罗山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 2016年07月26日  来源 : 水利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24683    

罗政文[2016]77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罗山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的需要,县政府决定对罗山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向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吕  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江燕如(县政府负责人)

周从贵(县公安局局长)

    员:李兰欣(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敬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汪学新(县信访局局长)

万永燮(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胡庆启(县水利局局长)

阮祥锋(县林业局局长)

孙  勇(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  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玉华(县公路局局长)

张景秋(县财政局局长)

金治贵(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伟东(县物价办主任)

王  娟(县法院副院长)

徐大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章舜(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桑(县地税局局长)

陈  辉(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局长)

胡宪周(县林业局工会主任)

明  超(县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

李  军(县公路局纪委书记)

陈  军(县水利局党委委员)

甘浩东(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郑先骥(宝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安昌(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金平(楠杆镇镇长)

郑祖坤(子路镇镇长)

黄家成(青山镇镇长)

卢明忠(东铺镇镇长)

王  宁(竹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张  骞(莽张镇镇长)

陈传江(周党镇镇长)

孙光武(潘新镇镇长)

韩  丽(彭新镇镇长)

余大水(灵山镇镇长)

方兆平(铁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李永强(高店乡乡长)

张  庆(尤店乡乡长)

吴仕军(庙仙乡乡长)

孙明术(朱堂乡乡长)

韩  勇(山店乡乡长)

陈剑锋(定远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李敬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722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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