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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7日
标  题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7月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时  效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7月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时间 : 2016年09月07日  来源 : 政府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144    

罗政办〔2016〕64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7月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 1-7月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

截至7月底,我县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共发布政务信息2425条,其中乡镇(街道)共发布政务信息1243,政府部门共发布信息1182条。乡镇(街道)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的单位有:庙仙乡、尤店乡、莽张镇、潘新镇,单位重视不够,工作推动滞后,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较少的单位有:铁铺镇、子路镇、丽水街道办事处、灵山镇、朱堂乡;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多的单位有:县气象局、人社局、环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从未公开信息的单位有:县宗教局、工信委、农业局、司法局、农开扶贫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盐业局。

截至7月底,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涉及县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工商质监局、龙山街道办事处和潘新镇等单位,多数单位都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但也有个别单位未能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件,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

截至7月底,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乡镇(街道)和政府部门发送信息969条,其中乡镇(街道)共采用信息415条,政府部门共采用信息554条。乡镇(街道)上报信息量及采用量较多的单位有庙仙乡、东铺镇、子路镇,较为落后的单位有彭新镇、铁铺镇、丽水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上报信息量及采用量较多的单位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体局、畜牧局,至今未向政府门户网站上报信息的单位有县工信委、供销社、监察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的监测情况来看,各信息公开子站点单位的信息发布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中存在应付、突击现象。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重视、了解不够,甚至将日常的信息更新维护理解成一项临时性的工作,存在每月底突击发布信息,应付检查的思想;二是部分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显示模式均没有标注相应文号,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少数栏目存在空置现象。

(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街道)、政府部门对此项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未按照《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一是提供信息保障责任认识不足;二是重视不够,没有安排落实专人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保障工作。个别单位全年无一条政务信息报送,对县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2.部分单位信息报送量少、质量不够高。个别单位报送信息存在撰写不认真、文字明显错误、寥寥数语、信息要素不全等问题,给网站信息编辑工作带来不便。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要加强信息采编。要结合单位实际,加强信息采编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提高信息采编水平和报送发布质量。二是要注重信息时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把握好信息的时效性,及时上报本单位和本系统发生的重要事件和重大活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要在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三是要提高信息质量。报送网站和发布公开的信息要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严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不发生泄密事件。四是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有关单位要认真受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合理答复,能够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要说明理由,要防止出现对公开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工作敷衍或对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提供等问题。

2016年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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