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07月28日
罗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监督检查建议书
时间 : 2017年03月03日  来源 : 法制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428    

罗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监督检查建议书

罗政法监 [2017]1号


罗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我办对你单位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查时,发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即: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或相应的下位法条款)对违法行为人处罚时,应当查明该违法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是否符合规划应由规划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请你单位采取措施自行纠正,并将纠正结果函告我办。

罗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号 豫ICP备12025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