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法〔2016〕3号
关于印发《开展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指导案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开展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指导案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8日
开展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指导案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关精神,根据《信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罗山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指导案例。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开展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指导案例,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为民公正规范廉洁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县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范围
对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保局、卫生局、农业局、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今年以来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指导案例进行评查,集中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评查工作自2016年7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部门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扎实推进,确保评查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查的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指导案例评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收集相关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指导案例,加快部门积极主动融入,推动评查工作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7月26日至8月10日)
县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和执法权限,结合实际对每起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指导案例逐一检查分析,澄清底数,建立台账,认真查纠,主动整改。县政府法制办集中通报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要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对存在违纪违法情形的,要查找原因,责任到人。县直相关部门的自查报表和总结于8月5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713室,联系电话2178655,电子邮箱lsxfzb@yeah.net)。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6年8月11日至9月30日)
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着力解决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指导案例中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拖延不办等不作为问题;
2、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超越职权、滥用权力、重复执法、以罚代管等乱作为问题;
3、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调查取证不力、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执法程序不严等不规范问题;
4、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同案不同罚、标准不一、显失公正、违反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等处置不公正问题;
5、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不廉洁问题;
6、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大局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能力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作风不良问题。
对在评查中发现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和不适当行政行为等一般性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限期整改,视情节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利用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县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指导案例评查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转化为规范性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评制等制度。有关单位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工作总结于10月25日前书面送县政府法制办。
罗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