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依法办〔2016〕4号
罗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授予全县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信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信依法办〔2014〕5号)和我县年初制定的《罗山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罗政办〔2016〕24号)的要求,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通过近一年来的努力创建,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决定授予县民政局为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县国土局服务窗口等3个窗口为示范窗口,谭良德等8名同志为服务之星。
各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其他单位要努力向示范单位看齐,严格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罗山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服务之星名单:
示范单位:县民政局
示范窗口: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服务窗口、县商务局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
服务之星: 谭良德 张善杰 张思阳 李 铁
汪 琦 谢麒麟 胡 坚 杨 军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