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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成绿色发展新家园
时间 : 2016年07月15日  来源 : 政府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4943    

罗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七章 建成绿色发展新家园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推进低碳循环发展,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天蓝水清,建设山青水碧土净的生态罗山,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家园。

第一节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快节能技术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节约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深入推进低碳发展。加快发展风能、生物质能、水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逐年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十三五”末,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完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退出鼓励政策,加强石材、林业、陶瓷、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能耗管控,“十三五”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0%。加快推进成功石材、新时代陶瓷、鑫鑫木业、中原聚合物等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示范,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约束。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倡导绿色生产新模式。积极搭建节能市场化平台,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争取低碳园区、低碳城市试点,提升低碳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与末端治理并举”,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以“猪-沼-果"、猪-沼-茶"等循环生态模式为重点,加快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实施千家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工程,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重点,推广应用秸秆循环利用技术。加快石材专业园区石粉、碎石循环综合利用,打造全国矿山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十三五”末,石粉、碎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搭建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平台,建立押金回收制度和再生产品强制使用制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50%。

第二节 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坚持节约优先、循环利用的原则,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节地、节水、节矿、节材标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

节地。坚守基本农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落实基本农田管护措施,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着力盘活城镇工矿存量用地,有序增加建设用地流量。大力清理闲置土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集聚区、园区用地内涵挖潜,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利用和高效配置。通过土地整理、移民搬迁等途径,全面整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村居住点缩减,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探索创新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管理。

节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实施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稳步推进标准化农田水利建设,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7以上。重点推进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废水深度治理及再生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加强工业中水回用,大力推进再生水、矿井水和苦咸水利用。充分利用地表水,加快节水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大力推进雨洪资源利用。

节矿。按照“资源换产业、项目配资源”的思路,安排并引导矿产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以石材产业园为重点,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第三节 强化环境治理

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土壤和农村垃圾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治理。健全PM2.5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完成全县2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着力解决散煤燃烧清洁化。加强石材、水泥、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完成陶瓷炉窑、化工行业废气脱硫和脱硝治理。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示范工程,治理餐饮油烟、气味等污染。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第五阶段车用燃油。加强建筑扬尘治理,施工工地80%以上达到绿色工地标准。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与削减工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准入标准和监控体系,有效治理有机化工、合成材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噪声污染治理。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减少在中国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以及婚丧嫁娶时大量燃烧烟花爆竹造成的噪声污染,创建文明生活环境。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开展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污水治理。贯彻落实“水十条”,加强石山口水库、龙山水库、九龙河水库和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加大对竹竿河、九龙河、浉河、小黄河等内河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消除县城区内河流黑臭水体现象,推进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强化建材、化工、造纸、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污水的处理,严格执行工业废水排放许可制度,建立全县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在废物堆存场、矿山开采区及工业集聚区等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力度。“十三五”末,实现所有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固体废弃物处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生化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减少填埋比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电子废弃物利用循环为重点,加速推进“城市矿产”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粉尘、高毒物质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小矿山、小水泥、小陶瓷等企业。加大放射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辐射污染企业监管。

农村环境治理。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土壤污染修复。开展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特别对影响石山口水库和龙山水库水质的子路镇、潘新镇、灵山镇、朱堂乡、龙山乡等八个乡镇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需集中新建垃圾处理厂和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与处理体系,“十三五”末,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加快对各乡镇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源监管,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以及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快对高店乡、灵山镇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鼓励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控制土壤污染源,强化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

第四节 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

加快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整合梳理绿道、水系、湖泊、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打造“两区”、“两点”、“一网络”生态格局,争创省级生态县和国家重点生态县。“十三五”末,森林覆盖率达到41.5%。

生态公益林。继续实施山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调整退耕还林种植的杨树为经济价值更高的作物。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恢复荒山荒地森林植被,扩大森林资源。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调整林种树种结构,优化林分质量。实施森林抚育工程,改善林地环境条件,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加大炭薪林保护力度。实施林相改造工程,丰富林冠层次,提升林木品质,实现春满绿树青草、夏似热带森林、秋有漫山红叶、冬留御寒雾凇。完善淮河及其干支流河道及灌区干支斗三级渠道、滨河防护林带,建设沪陕高速、京珠高速、宁西铁路、312国道、南信叶路等道路绿化带,提高县城外环路沿线20米宽的范围内防护林带。编织农田防护林网和小流域水土流失防护林网,增强水土保持能力和美化景观功能。

 

自然保护区。加大石山口、龙山、九龙河水源涵养区保护力度,保证饮用水源安全。加强天桥、董桥、何家冲、九里、张墩、天竺、万店、春秋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十三五”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超过40%。加强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争取国家公园试点,打造林业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国际观鸟基地和高端科普教育基地,“十三五”时期,董寨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面积稳定在70.2万亩。

 

湿地。继续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十三五”末,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5%以上。加快筹建石山口湿地公园、龟山湿地公园和龙山湿地公园,扩大杜堰河鹭林湿地公园面积。加快浅滩和社区废弃的塘、湖、堰等的湿地化改造,构建朱鹮栖息地。实施好GEF淮河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加快建设淮河湿地公园,改善沿淮生态环境。

城乡绿化。坚持“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屋顶植绿、垂直挂绿、拆硬铺绿”,增强绿化的亲近性、功能性、实用性和艺术性。以植物园、宝城广场、世序广场、滨河带状公园、城南公园、城东公园、杜堰河鹭林湿地公园、龙山综合生态园和街道绿化为核心,建设城区绿地生态系统。加快建设郊野公园。以农户为单元,大力开展四旁植树、庭院绿化美化活动,建设美丽乡村。“十三五”末,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每人10平方米,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地质灾害。加强周党、山店、铁铺、朱堂、灵山、定远等区域汛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加快淮河及支流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构建淮河流域生态安全体系。加大矿山地面塌陷区治理力度,实行矿山禁采区关停取缔、限采区收缩经营、开采区集约经营,“十三五”末,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60%,重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70%。加强地质灾害的宣传、预报、监测制度建设。

第五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大力开展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消费、绿色宣传等绿色生活行动,强化培育全民节约、环保、生态意识,加快推动形成节约低碳、绿色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

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和慢行交通系统,加快建设低碳环保型基础设施,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鼓励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加快推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便民交通服务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智能交通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绿色居住。加快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对新建居住建筑严格实行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应用光伏建筑等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对老旧小区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绿化美化、街景与楼面整修按热量收费等综合改造,开展星级绿色建筑示范。进一步降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资源消耗水平。

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绿色家具、绿色照明、绿色建材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在酒店、饭店、大型写字楼等场所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日用品等产品的使用,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

绿色政务。坚持网络整合一体化,便民服务到乡村,整合政务、社保、人力市场等资源,实现全县所有村社、社区和众多行业政务服务全覆盖,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效益,推动政务服务向便民型、协同型、节约型、服务型转变。

绿色宣传。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增强维护农村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凝聚全县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绿色时报》、《河南日报》、《信阳日报》、《今日罗山》等报社、省市县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介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利用“爱鸟周”、“世界环境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生态主题宣传日,组织珍禽繁育基地近距离感触、人工鸟巢悬挂、万户绿色家庭评选等活动,宣讲生物多样性与人们生活的紧密关系,增强公众热爱大自然、维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第六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全面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探索推行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阶梯价格制度。建立健全矿区生态恢复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建设。加快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发展绿色金融,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强化生产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监管和社会监督。探索财政奖补新机制,打造一批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发挥财政奖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倡导完善农村村庄日常保洁、生活垃圾收集以村集体和群众筹资筹劳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运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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